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平原示范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各职能部门网站公布信息情况编制而成,包含六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平原示范区管方网站(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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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平原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使得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薄弱的局面得以扭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对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分工,明确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坚持全面公开。坚持以政务公开制度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在决策环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执行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2021年共公开惠农政策信息5条,涉农项目类信息18条。持续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企业环境准入,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做好就业、人才、社保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5条信息,受理就、失业,技能培训等信息2000余条。三是政策解读方面。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解读实效,推动多部门联动解读、在线回应,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2021年对灾后恢复重建、“六保”、“六稳”、房地产领域预售资金监管、涉农等政策进行解读。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电视媒体、12345、节目访谈等多种渠道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有关网络舆情。截止目前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有关网络舆情共计7322余次,其中受理网民留言、市长信箱、中国政府网留言等网络信访件382次、12345服务热线6940次。五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定期梳理已发布的信息,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和工作要求,通过回头看查找不足,第一时间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提高政务信息的准确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提升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要素进行规范和完备。全年共受理依公开申请43件,办结4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根据示范区人事体制机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一是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对示范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推进网站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工作水平。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运营管理,通过自学、兄弟县区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办网、官网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制定《平原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平原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保障管委会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二是根据《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清单(新乡市)》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数量 |
本年废止 |
现行有效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64 |
7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3 |
||
行政强制 |
1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件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9.490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9 |
3 |
0 |
0 |
0 |
0 |
4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3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0 |
3 |
0 |
0 |
0 |
0 |
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6 |
0 |
0 |
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机制不健全,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信息公开量相对较低。
(三)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四)内容仍较为单一,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存在的问题,我区将认真分析研究,强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法、途径。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平原示范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doc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