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平原示范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各职能部门网站公布信息情况编制而成,包含六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平原示范区管方网站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pysfq.xinxiang.gov.cn)查阅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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