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平管文【2024】33号
发文机关:
平原示范区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6-05T16:30:26
成文时间:
2024-06-05T16:30:26
有效性:
有效

平管文【2024】33号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 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4-06-05 16: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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