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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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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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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扶贫办〔2016〕20 号】关于下达平原示范区2016年度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6-08-30 00:00 浏览量:

平扶贫办〔2016〕20 号

关于下达平原示范区2016年度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桥北乡、祝楼乡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完成2016年度桥北乡盐店庄村、司窑村,祝楼乡北胡庄村整村脱贫计划,现将示范区2016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额度

本次全区共安排2016年度扶贫专项资金175万元,其中桥北乡128万元,祝楼乡47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2016年计划脱贫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或产业化项目扶持。

三、项目实施原则

1.参照《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贫困村退出标准,保证退出贫困村基础设施达标、基本公共服务达标。

2.突出重点,集中投放,避免分散使用,着力推进桥北乡盐店庄村、司窑村,祝楼乡北胡庄村2016年度整村脱贫计划。

四、报送时间及方法

项目由乡(镇)政府统筹安排并以文件形式上报,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包括文件与表格)。

务必于95日前报送至示范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所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批复。

五、要求

1.各乡(镇)要对扶贫项目统筹安排,认真筛选,找准项目,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2.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1612月底之前建设完成。

附:平原示范区2016年度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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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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