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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T15: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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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T15: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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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农〔2021〕38号】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2021年因水灾死亡畜禽及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1-08-11 15:25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

  为支持做好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等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1〕205号)和《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计〔2021〕17号),特制定《平原示范区2021年因水灾死亡畜禽及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4日

平原示范区2021年因水灾死亡畜禽及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等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1〕205号)和《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计〔2021〕1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补助区域。根据平原示范区各乡(镇)上报受灾情况,补贴区域为平原示范区畜禽受灾死亡的养殖场(户)。

  (二)补助对象

  1.补助区域内因水灾死亡畜禽的养殖场户,其中已参加保险的不予补助,补助畜种为生猪、奶牛、肉牛、羊、家禽。

  2.对因灾死亡畜禽打捞、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

  (三)补助标准。新乡市共拨付我区因灾死亡畜禽补助资金3.14万元;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万元,按照《新乡市因水灾死亡畜禽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每头死亡生猪300元、奶牛2500元、肉牛2000元、羊150元、家禽4元、无害化处理补助指导标准为每头猪当量补助80元进行测算,我区实际测算因灾死亡畜禽损失为48880元,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应补助19540元。为合理分配我区因灾死亡畜禽补助资金和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按实际拨付资金数额占测算损失数额的比重进行计算(例如:N头死亡生猪补贴数额=N*300*31400/48880),无害化处理补助实际为每头猪当量补助40.94元(猪当量换算参考标准:1头猪=0.2头牛=2只羊=20只兔子=40只鸡=1100只鹌鹑)。

  二、补助程序

  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原来统计的基础上,畜牧、乡(镇)、村三级再次进行确认并签字(附件1、附件3),由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要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补助对象和补助数量的核实工作,并统一登记造册(附件2、附件4),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配合财政部门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场到户。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补助项目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快项目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确认等工作,并对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场到户,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作用。

  (三)加强信息调度。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如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适度调度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朱选波 尚道红

  联系电话: 0373-7553139

  电子邮箱:pyxqxm@163.com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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