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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8T17: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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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T17: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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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扶贫办〔2020〕14号】平原示范区关于扶贫资产确权情况的批复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08-28 17:46 浏览量:

  示范区各乡(镇、街道):

  按照平原示范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你乡(镇、街道)上报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情况批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平原示范区2016年—2020年共确权扶贫项目43个,涉及金额2411.408469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项目6个,金额496.199319万元,公益性资产项目37个,金额1915.20915万元(见附表)。

  二、管理要求

  1.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度上墙,同时村中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建议村里结合本村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对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并做好考勤标记备查。

  2.产业类项目要做到确权单位专人负责,规范产业项目带贫各种协议材料,监督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是否及时合理,也要做好提前谋划,保障项目有效运行,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3.乡、村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扶贫资产如数家珍,项目的个数、种类、金额要了然于胸,该工作按照乡、村两级访谈内容的标准要求掌握。

  三、注意事项

  按照扶贫资产的权益归属,乡(镇、街道)、村产权所有者明确收益来源、分配范围、分配方式等重点内容,落实“扶贫资产收益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提质增效、扶贫成效巩固”等方面要求,杜绝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现象。对资产监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达到固定资产保值、产业资产稳步增值的效果。

附件1:平原示范区扶贫资产确权管理台账.xls

附件2:平原示范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xls

  平原示范区扶贫开发 平原示范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委会财政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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