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局(办、委),国有企业:
《平原示范区2020年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020年4月24日
关于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示范区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委会决定开展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工作。根据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建城〔2016〕235号)、《河南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优化人居环境为宗旨,坚持“规划造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挖潜补绿”的方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全区创建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下,动员全区上下和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对照《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示范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2020年4月申报河南省园林城区,2020年10月底前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核验收,实现河南省园林城区创建目标任务。
三、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深入分析全面评估
根据河南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考核重点内容要求,对示范区河南省园林城市达标情况和考核重点内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自测),考核指标中的重点内容是: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划定及公示情况;三绿指标(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的建设情况。
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队伍建设以及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3.近三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建设养护资金投入情况;城市综合性公园及各类绿地的建设情况;河道生态景观建设和综合整治情况;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情况。
4.生态型、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集雨型下沉式绿地建设情况;节水、节材、乡土植物应用等情况,以及立体绿化、林荫路推广情况。
5.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市政公用各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情况;城市供热供气老旧管网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桥梁检测与加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推进情况;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二)完善城市绿地建设管理
1.加强城市水系贯通行动计划,践行“以水润城”发展理念。一是加强建设督导,加快推进王府井中心湖、天然渠、闫坡排渠、天然一支渠、二号排渠、三号排渠等水系建设,实现城区水系引水、排水总体循环网络,严格落实巡河制度;二是注重后期管理,全面履行凤湖、凤栖湖、凤舞湖等水系绿化日常管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高标准制定水系养护管理制度,加大对绿化养护的巡查、督查管理力度;四是定期检测水系水质,及时解决城区水系阻水点、断点,强化水质改善、生态恢复等生态修复举措,为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新区打好底色。
2.提升道路绿化品质,打造“一路一景”。抢抓国土绿化和森林河南重大历史机遇,借鉴雄安新区千年秀林建设经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建道路绿随路走,绿路相生。以百城建设提质为主线,全区道路、水系、公园游园、出入市口重要节点等打造亮点、提升节点,营造“一路一花,一路一景”景观效果。侧重后期管理养护,对标郑东新区绿化养护,制定严格考核制度,持续提升滨湖大道、平原大道、太行大道、黄河大道等沿街主干道景观标准,构建蓝绿交织、和谐自然的发展格局,布局疏密有度、绿色共融的城区空间。
3.集中实施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和立体绿化。积极开展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尽最大限度地增加城市绿量。同时深入推进“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推动社会绿化的全面开展。市民之家、三全学院(平原校区)、建业比华利庄园、碧桂园凤凰湾等单位要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小区)。其他已建成的要创建新乡市园林单位(小区)。
(三)加强城市景观保护
1.城市文物古迹保护。要按照“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加强现有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管理,制定详细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建设控制地带。抓好玲珑塔、五龙池、城隍庙等文物古迹保护,更好地展示平原示范区历史文化风貌。
2.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登记造册,规范管理,并积极采取复壮、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保护树木。
3.街道容貌综合治理。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制订具体建设和管理办法,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持续提升示范区夜间景观效果。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等实施规范管理,使城市广告、店面招牌布局合理,建筑和谐、美观。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能力。加大城市供水、排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市垃圾处理厂建设,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及停车场建设,逐步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五)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加强施工扬尘和运输扬尘管控,确保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保持在280天以上;实施乔灌草层次丰富的绿化种植,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9。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成立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领导小组,搞好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全面创建阶段(2020年5月—6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三)自查自检阶段(2020年7月)。各成员单位分头对照指标自检,写出自查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成员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进行资料的收集、汇编和技术报告片拍摄工作。
(四)提升准备和报审阶段(2020年8月—10月)。严格对照标准,整理迎检材料并报送,准备相关汇报材料;确定检查评审路线和现场,作好迎检各项筹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在2020年6月初,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达到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并签订相应的目标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优化政策导向。强化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加快规划绿地“变现”,明确绿化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保障绿地建设的土地供应快速、便捷、优先,全面加快推进绿量大幅提升。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建设资金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产业运作的原则,通过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等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财政部门安排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专项资金,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创建专项资金。
(四)强化监督考核与奖惩。建立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创建目标实现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活动,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改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的重要载体,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相关单位要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明确具体职责,对照本创建方案和《河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2020年6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倒排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创建任务;做好定期进度检查和工作汇报,对尚未达标项目及时做出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要通过电视台、公众号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的重要意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河南省园林城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创建活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局面。
附件:平原示范区省级园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