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财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负责与本部门专业领域的政策与发展规划制定;负责全区财政收支、财务核算、财税政策、财政监督等工作;负责制定财政财务、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全区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国库集中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承担金融办的相关职能,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职能,负责PPP项目储备、推介、识别评估,参与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建立政府支付台账,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承办政府性融资工作。
二、财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财政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机关本级和局属下设机构:
1.局机关本级
2.综合科
3.国库预算科
4.支出管理科
5.资产管理科。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1年收入总计95,809.83万元,支出总计95,809.8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4,580.17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项目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较2020年增加8,967.66万元;支出增加4,580.17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中项目支出较2020年增加4,576.7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1年收入合计95,80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717.8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67,092.0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1年支出合计95,80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50万元,占0.65%;项目支出95,187.33万元,占99.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8717.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67092.0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967.66万元,增长45.41%,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4,387.49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较2020年减少4,387.492万元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871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307.85万元,占1.07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0.00万元,占0.766%;信息化建设支出64.33万元;占0.224%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200.00万元,占4.18%;事业运行支出314.65万元,占1.10%;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78.00万元,占0.97%;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17432.00万元,占60.7%;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40.00万元,占0.14%;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40.00万元,占0.14%;廉租住房支出3000.00万元,占10.4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107.00万元,占14.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714.00万元,占5.9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厅(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7092.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土地开发支出350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9968.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26654.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6970.00万元。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厅(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2.1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出国公务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因公出行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2020公务接待预算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7.7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4.33万元,其中:国资、监督检查服务费预算10.00万元、金财工程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费预算27.00万元、财政软件系统运行维护费预算37.3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厅(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厅(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4: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