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发展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发展改革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发展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发展改革局概况
一、发展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新区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经济监测、预测和预警;
(三)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四)能源规划建设管理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
(五)负责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二、发展改革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内设机构4个,其中包括:发改办、大项目办、综合科、统计科。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收入总计14268.04万元,支出总计14268.0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12.32万元,支出增加212.32万元,分别增长1.51%和1.51%。主要原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0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比2020年增加;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收入合计1426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45.0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1523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支出合计1426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2万元,占2.08%;项目支出13970.82万元,占97.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4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1523.0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510.68万元,下降47.77%,主要原因:随着清洁取暖项目的逐年推进,所需大额费用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2723万元,增长30.9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45.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04万元,占比23.83%;节能环保支出2091万元,占比76.1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5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滩区迁建项目建设资金5000万元;郑济高铁平原新区站站房建设及下穿郑济高铁道路涵洞项目资金6523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1.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0.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发展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4.6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厅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400001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xlsx
附件3:2021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附件4:2021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