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负责示范区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选拔、引进和服务工作。
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人数32人,离退休人员0 人。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9924.22万元,支出总计9924.22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05.77万元,分别降低20%。主要原因:劳务派遣人员预算由原来全部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划分到各个局办,预算减少1338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992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2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计99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72万元,占总支出的5.57%;项目支出9371.5万元,占总支出94.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912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800万元,与 2019 年预算相比,分别减少26%,增加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12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3.75万元,占比13.85%,其中: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01.73万元,占比2.21%,事业运行350.99万元,占比3.85%,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35万元,占比3.67%;组织事务行政运行9万元,占比0.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67.03万元,占比4.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1.60万元,占比62.38%,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支出2万元,占比0.02%,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出22.50万元,占比0.2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00万元,占比49.3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0万元,占比8.2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5.58万元,占比1.1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66万元,占比1.82%,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0.52万元,占比1.21%,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5万元,占比0.38%;卫生健康支出2069.87万元,占比22.68%,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万元,占比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00万元,占比13.15%,公务员医疗补助160万元,占比1.75%,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42万元,占比4.84%,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7万元,占比0.01%,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226.8万元,占比2.4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0万元,占比0.33%;农林水支出扶贫机关服务99万元,占比1.0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8571.5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36个,总金额8571.5万元。2020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99万元,具体项目为:驻村工作队工作保障经费15万元、驻村工作队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84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99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预算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村室修缮和社区用房整修8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77.27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84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占用国有资产0万元。
十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7个,总金额9371.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有:
1.事业人员招聘50万元,完成管委会部署的招聘任务;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442万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参保群众报销顺利进行;
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代缴资金130万元,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4.党员、干部培训80万元,2020年底完成培训;
5.大病补充30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6.民办教师养老补贴90万元,保障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正常发放;
7.事业职工医疗保险费1200万元,确保全体职工能享有应有的医疗待遇;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元基础养老金166万元,保证养老金发放;
9.离休干部医疗费88.26万元,保障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实报实销;
10.公务员医疗保险费160万元,确保全体职工能享有应有的医疗待遇;
1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纳4500万元,确保全体职工能享有应有的养老待遇;
12.驻村工作队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84万元,按照每月签到情况,依据驻村管理办法按时发放;
13.困难群众代缴保险费35万元,保障困难群众权益,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14.信息化档案室建设及管护45万元,按照进度完成智慧化档案室建设及约650本档案数字化工作;
15.职业年金虚账记实补记750万元,确保全体职工能享有应有的养老待遇;
16.村五星支部奖励117.55万元,正常发放;
17.党建指导员工资120万元,及时发放到位;
18.困难群众医疗救助92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9劳务派遣人员经费220万元,完成2020年劳务派遣人员全年工资及绩效发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0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