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5年粮改饲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按照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5〕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开展粮改饲,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实行整区推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结合本地实际、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效。
以需定产,产用结合。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用得掉、销得出、效益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
种养结合,提高效益。优先支持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生产组织方式,促进种养结合,提高种养效益。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粮改饲企业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方式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5年,全区粮改饲种植面积达到0.6万亩以上,收贮优质饲草料1.4万吨以上,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全株青贮玉米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全区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构树、杂交狼尾草(巨菌草)、黑麦草、饲用黑麦、小黑麦、皇竹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首先由各乡(镇)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农业农村局要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组织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构树、杂交狼尾草、黑燕麦、饲用黑麦、小黑麦、皇竹草和豆类等)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种植面积等。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验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三)补助标准
项目实施主体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我区的2025年补助资金数量,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以每吨不超过60元进行补贴,单个实施主体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收贮补贴。
三、规范补助资金发放
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全株青贮收贮工作结束后,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地乡(镇)政府组成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及时核实补助对象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完成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最终核定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数量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区财政局作为依据兑现补贴资金。农业农村局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对核实补助对象的全株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及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三份(补贴对象一份,市农业农村局一份,农业农村局一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导服务。农业农村局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见附件2),对粮改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积极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指导。要及时了解实施主体资金需求,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融资问题,搞好金融对接服务。组织畜牧专家组、技术人员,根据粮改饲试点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技术方案,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指导,确保全株玉米青贮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和监督指导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精准管理。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粮改饲信息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四)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结束后,农业农村局成立粮改饲绩效评价工作组(见附件3),开展绩效工作自查自评,将自评报告等材料和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粮改饲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大力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激发种养业从业者参与粮改饲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1.平原示范区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
2.平原示范区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
3.平原示范区粮改饲绩效评价工作组
4.平原示范区项目实施主体全株青贮目标任务汇总表
附件1
平原示范区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粮改饲项目的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万 杰
副组长:罗 龙 马玉蓓 郝天凯 杜军民 王正阳 王梅英
成 员:朱选波 丁 刚 赵丹凤 潘柳行 娄雪忠 李晓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科,主要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宣传工作。
附件2
平原示范区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
为做好我区粮改饲工作,特成立平原示范区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 龙
副组长:朱选波 胡广华 赵 霞
成 员:吴艳萍 杨战通 侯可霞 张会强
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要根据粮改饲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畜牧业发展,为粮改饲收储企业提供种植、加工、收贮等技术服务与指导。
附件3
绩效评价工作组
为做好全区粮改饲工作,特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 龙
副组长:朱选波 胡广华
成 员:杨战通 侯可霞 张会强 吴艳萍
绩效评价工作组要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项目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等材料进行汇总上报。
附件4
平原示范区项目实施主体全株青贮目标任务汇总表
序号 | 规模养殖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2025年全株青贮收贮数量(吨) | 2025年全株青贮收获面积(订单或自种)(亩)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说明:此表所填内容要和畜牧部门与各实施主体鉴定粮改饲目标任务书、各个实施主体与周边农户签订青贮玉米等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内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