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项目实施方案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5-08-05 15:22 浏览量:

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根据《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5130《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方向

支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生产成本,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升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水平,推动单产提升,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保持在较好水平,提高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优先支持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

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可依据自身实际,在支持内容范围内有侧重的组织实施,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

二、实施内容

(一)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前期县级申报、市级推荐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审核通过确定河南农科牛业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2.奶牛存栏100-3000头或奶山羊存栏500只以上;3.具备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4.标准化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基础较好,有发展养加一体化的意愿。5.优先支持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DHI)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实施内容。购进推草机器人一个、购进铲车一辆、精准饲喂软件、TMR日粮搅拌车、撒料车。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严格履行公开公示等程序,对符合要求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本项目单个主体补助资金50万元。

(四)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由农业农村局联合项目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对照绩效目标表,对项目实施整体情况、实施主体具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等进行验收,确保建设内容不超出项目支持范围,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建设工程达标、设备购置安装到位,验收合格且手续齐全符合项目资金拨款要求的,应及时拨付。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模式探索。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提高中小养殖场降本增效抗风险能力的路径方法,引导鼓励中小养殖场开展设施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逐步培育一批集“装备+养殖+服务”于一体化的全链条现代养殖联合体,不断增强畜牧业联农带农、促进农民增收能力。

(二)加大资金管理。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对弄虚作假、冒领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整改,追回资金,列入负面清单,不再安排其补助资金并取消其今后三年的申报资格。

(三)强化监督检查。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绩效评价。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人:朱选波

联系电话:0373-755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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