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平原示范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平农〔2025〕16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各检测机构以询价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我区提供2025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测承检服务。请各检测机构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及资质要求,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符合本次采购活动条件的检测机构均可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一、采购需求
(一)概述
本项目为平原示范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检验。
(二)监测承检服务采购清单
按照《2025年平原示范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平农〔2025〕16号)文件要求。
(三)具体服务要求:
1、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抽检400个批次;(种植产品200个批次,畜禽产品44个批次,饲料兽药产品130个批次,水产品26个批次)
2、农产品抽样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
3、检测费含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检测共计400批次的样品采购(样品购买费)、项目检测和检测结果报告等。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必须与实际相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农产品检测相应经营范围);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附表。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5、相关资质证书;
6、其它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必须有效签字和盖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密封于档案袋内。
(三)报价:
1、报价为2025年度的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测承检服务综合总价,包括服务中所包含的检测费、报告费、快递费、采样费、税金等一切支出;
2、本项目有最高预算限价,超过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以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四)响应方式及成交:
1、响应供应商应在2025年4月27日上午九点半前将报价文件送至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12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服务的质量及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农产品监测承检服务的质量及要求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供应商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或无故拒绝履约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验收:服务完毕各项指标测评合格,达到满足采购需求时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邀请有关人员、采购小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采购验收报告单。验收须以合同、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七)付款方式: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的总价款。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7553139
联 系 人:赵女士、闫先生
附件:
1、
2、
《2025年平原示范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新平农〔2025〕16号)。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