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中原农谷核心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编制工作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中原农谷核心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编制工作项目;
2.项目概况:2025年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0号)》,要求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基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城/镇区范围确定、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城市存量国土空间现状评估等法定数据和统一标准,加快开展2024年度国土空间规划体检工作。
3.采购范围: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中原农谷核心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编制工作项目确定采购代理公司,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工作,以及提供项目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后期合同签订等方面工作。
二、报价单位资格及工作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包括所投内容。
3.参与投标的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应提供备案查询截图。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进行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价单位业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有效、合格、最低价评审。从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选择低价中标。
2.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报价单位应填写、提交本询价函所附询价表进行报价。报价单应包含税单价及总价(包括运送等),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响应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4.各供应商应将已报价的报价单及公司资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及“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加盖公章)”。
五、递交报价清单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递交报价清单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30;
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218房间。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3-7553079
(询价格式详见附件)
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6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