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平办〔2024〕31 号
发文机关:
平原示范区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9-05T17:17:17
成文时间:
2024-09-05T17:17:17
有效性:
有效
平办〔2024〕31 号 平原示范区综合办 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4-09-05 17: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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