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综合办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发文字号:
平办文〔2023〕66号
发文机关:
平原示范区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03T08:54:50
成文时间:
2024-01-03T08:54:50
有效性:
有效
平办文〔2023〕66号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综合办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4-01-03 08:5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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