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平办文〔2023〕35号
发文机关:
平原示范区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2-29T14:42:52
成文时间:
2023-12-29T14:42:52
有效性:
有效
平办文〔2023〕35号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综合办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3-12-29 14:4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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