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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T15: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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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管文〔2020〕36号】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 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11-19 15:46 浏览量:5

  示范区各乡(镇、街道),相关局(办、委),农牧场:

  现将《平原示范区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020年4月8日

  平原示范区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春耕备耕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视频会议精神,在切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开展好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为保障我区春耕农资供应和市场稳定,确保农业生产平稳有序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春雷”行动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加强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大力推进农资领域诚信管理,强化服务执法,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农资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田间地头,为全力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和市场稳定,确保农业生产平稳有序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业、市场监管、公安、行政综合执法及各乡(镇、街道)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抓紧部署,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严管重打农资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1.围绕重点产品开展执法。围绕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套用、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兽药重点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及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中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肥料重点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不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劣登记证、登记证过期、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种子种苗重点查处套牌侵权、虚假宣传、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申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边远乡(镇)经营店、网络销售店、种养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加强执法巡查,发现问题从速从严查处。

  (二)狠抓农资产品生产质量监管。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生产源头上,示范区各相关单位要采取电话、视频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复工生产企业进行巡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二是及时开展监督抽查。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的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抽查范围。要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坚持“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即报即查”,做到快抽、快检、快出结果,第一时间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要迅速清理不合格产品,做到及时下架、坚决收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

  (三)严厉打击农资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市场监管、公安、行政综合执法及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专业市场、集散地、运输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尽快组织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以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四)依法惩处农资销售新模式下的不法行为。在目前防控疫情的背景下,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在农资购销上纷纷创新模式,大力推广通过网上采购、电话订购、点对点送货等方式开展农资购销和配送,农资领域违法犯罪形式也发生了转移。示范区各执法监管部门务必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模式,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盯紧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扎实抓好新购销模式下的农资打假工作。

  (五)大力推行农资领域信用管理。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把农资市场作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六)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宣传活动。这是保障农资供应的重要方面,也是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今年示范区要继续办好这项活动,并把好事办好。疫情防控期间可以调整活动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因地制宜采取“点对点”“网上配送”等方式保障放心农资下乡。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农资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壮大,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畅通12316农资打假举报渠道。普及农资科学合理使用知识,提高农民识假辩假水平,增强依法维权能力,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行动安排

  (一)春季2020年2月至6月底、秋季8月初至11月底,分阶段开展平原示范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业、市场监管、公安、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平原示范区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动员大会,突出行动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掀起农资打假行动高潮。

  (二)宣传发动阶段(春季2月20日至3月5日、秋季8月3日至8月9日)。利用标语、告知书、公告、广播、微信等有效载体展开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求每村悬挂2条横幅标语、张贴5张公告。各乡(镇、街道)负责宣传落实,每天下午6时前将信息反馈到平原示范区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联合排查阶段(春季3月6日至6月底、秋季8月10日至8月25日)。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进行地毯式拉网排查,发动群众举报,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搜集相关违规信息。要求逐村排查,不留死角,排查人及被排查人要签字,被排查人信息要全面真实,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乡(镇、街道),一份报平原示范区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是出租的厂房,经营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门店,记录业主地点和承租者经营规模、生产产品、代理产品的相关证照、通信方式等信息。要注意程序合法,对手续合格合法经营的企业和商户做好解释工作,鼓励支持其大胆经营,并授予诚信合法经营标示。

  (四)联合整治阶段(3月6日至6月底、8月25日至11月底)。重点排查无证经营农药门店,发现无证经营者坚决取缔,彻底规范我区农药市场,把证照合一工作有序推进。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整改。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包干到村,责任到人。被排查对象要逐一签订诚信承诺书,业主及企业负责人保证依法经营,保证随时随地配合示范区执法部门查处工作。房产主对租赁户违法行为有连带责任,保证不给制假造假有可乘之机。对涉嫌违法违规人员该查封的查封,该处罚的处罚,该移交公安立案的从快立案,尽早进入司法程序,通过查案办案震慑犯罪,警示他人。

  (五)总结阶段(11月初)。平原示范区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置,将处置结果以公告形式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农资打假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合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杜绝推诿扯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农资监管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二)深入宣传,营造全民打假氛围。根据《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利用网络、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依法及时公开处罚的案件信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制假售假、关心和支持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侵权假冒查办案件试行周报统计,每周五上午及时上报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动态,并于6月10和11月10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示范区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落实责任,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部门考核指标。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追责问责。

  附件:平原示范区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联系人:师战波

  电话:7392168 13072614444

  邮箱:pyxqnb@163.com

  


附件

  平原示范区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  长:杨洁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彭传胜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相民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

  成 员:

    任  军  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永胜  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

  杨含荣  平原公安分局局长

  孙宏亮  示范区督查和绩效管理局局长

  宋  磊  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永刚  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崔  亚  原武镇镇长

  禹会通  师寨镇镇长

  李海涛  祝楼乡乡长

  李晨晓  桥北乡乡长

  张春雷  韩董庄镇镇长

  熊雅凡  龙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军博  农牧场党总支书记

  朱志斌  示范区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主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军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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