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区共有(省、市、区)扶贫资金1218万元,截止目前,已经分配下达820万元,剩余资金398万元。具体分配计划如下:
一、用于以往年度剩余工程款、质保金预计需要51.837531万元。
二、用于“一揽子”保险费用预计需要4.812091万元。
三、用于土地流转奖补资金4.895万元。
四、用于雨露计划14万元。
五、用于强筋小麦奖补资金0.792万元。
六、优秀务工奖补资金15万元。
七、用于平原示范区村集体经济项目300万元。
剩余6.663378万元将统筹用于农业产业、电商扶贫、百企万户等项。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