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 |
文件名称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平原示范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背景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能力,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
制定依据 | 根据《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189号)、《河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豫农文〔2021〕168号)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
文件主要内容 | 执行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期限:各乡(镇、街道)要摸清底数,积极推荐报名实施主体并于7月11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分类分项:1.通风贮藏库。在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2.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3.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
文件主要亮点 | 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区域公用品牌覆盖区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为重点,全区年内共支持建设各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1个,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
文件实施时间 | 要在7月25日前完成拟建项目的审批、公示,10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补贴资金发放、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与绩效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