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特制定《平原示范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示范区全面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
二、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1个月内完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抢通和除险加固,基本恢复受灾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个月内完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全面修复,城乡生产生活全面恢复到灾前水平;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项目谋划和建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重点工作是什么?
答:重点工作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住房、农林牧业生产、工业生产、水利工程、商贸旅游等各行业领域的恢复重建以及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
平原示范区发改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