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解读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11-26 09:00 浏览量:

  1.土地流转的程序是什么?

  答: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遵守申请、登记、协商、审查备案、订立合同、入市交易、资料归档等基本程序。

  2.土地流转怎么审查备案?

  答:对土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下的,由承包方报村民委员会审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50亩及以上100亩以下的,由承包方报村民委员会初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审查,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100亩及以上500亩以下的,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审查备案;500亩及以上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后,报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3.什么是规范土地流转服务费制度?

  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土地流转日常管理工作。100亩以下的土地受让方每年需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50元/亩的管理费,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费的使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决定,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支出等。

  4.用途管制是什么意思?

  答:坚持农地农用原则。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建房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格坚持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

  5.对发现改变土地用途的作何处理?

  答:对发现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占地建设、占用耕地建窑、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对于占用基本农田超过5亩、占用耕地超过10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奖补条件是那些?

  答:单宗土地流转面积100亩以上并严格按照土地流转程序进行的,示范区管委会依据《产权交易鉴证书》每年给予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00元/亩的奖补,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未按照指导意见进行土地流转的,没有取得土地《产权交易证书》的不享受奖补政策。

    政策文件原文:http://pysfq.xinxiang.gov.cn/sitesources/pyxq/page_pc/xxgk/xxgkml/zfwj/article1b9eb71fd24e492ba28b068091ca99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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