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概况
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急症病患者提供急救医疗服务。主要职责有:医疗与护理、急救医疗与抢救护理、急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急救医学科研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保健与健康教育。
二、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部门预算包括平原医院预算。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原医院2021年收入总计4205.98万元,支出总计4205.9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41.02万元和4041.02万元,分别增长2449.7%和2449.7%。主要原因:项目处于建设期,智慧医院三大系统建设工作已经全面推进,2021年比2020年主要增加了平原医院智慧医院智能系统集成采购与安装项目2179.85万元,平原医院医用物流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1095万元,平原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600万元,平原医院建设项目策划咨询100万元,所以2021年较2020年增长较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原医院2021年收入合计420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9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4064.0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原医院2021年支出合计420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4205.9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原医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1.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4064.02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3万元,下降13.94%,主要原因:部分预算项目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4064.02万元,增长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原医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1.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支出164.96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厅(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原医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064.0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市公共设施支出4064.02万元,其中平原医院智慧医院智能系统集成采购与安装项目2179.85万元,平原医院医用物流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1095万元,平原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600万元,平原医院建设项目策划咨询100万元,平原医院临时用电配电项目7.44万元,平原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0万元,平原医院信息化项目造价评审9万元,平原医院水土保持方案验收30万元,平原医院项目地质勘查服务12.73万元。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原医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2019年均无出国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0、2021年平原医院无公务车辆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处于建设期,视察及研讨较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运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94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874.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平原医院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厅(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397001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xlsx
附件3:2021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附件4:2021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