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交通运输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以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履行交通运输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参与拟订全区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区物流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国家和省、市、区交通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贯彻执行上级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公路和水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程养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权限内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五)指导协调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七)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1. 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全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规划,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组织拟订全区铁路、城市轨道发展等规划。
2. 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国家和省、市、区交通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审批、核准、审核公路、水路、邮政项目须征求区交通运输局意见。
3. 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参与轨道交通规划。示范区规划国土管理局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工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有效街接。
4. 示范区水利部门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示范区公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示范区交通运输、规划国土、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管工作。
5. 示范区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或同级领导专任。
二、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构成
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收入总计16662.26万元,支出总计16662.2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暂无可比数据。主要原因: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2月份挂牌成立;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收入合计1666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52.2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191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支出合计1666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6万元,占0.66%;项目支出16552万元,占99.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75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1910万元。与 2020年相比,暂无可比数据,主要原因: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2月份挂牌成立;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752.26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91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市建设支出48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00万元;农村土地开发资金50万元。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 2020年相比,暂无可比数据,主要原因:我局为2020年新成立局办。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无可比数据。主要原因: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2月份挂牌成立。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暂无可比数据,主要原因: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2月份挂牌成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暂无可比数据,主要原因: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2月份挂牌成立。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暂无可比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7.3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厅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实际工作通过租用车辆用于日常公务)。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17001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xlsx
附件3: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4: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