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1-07-12 11:30 浏览量:

202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负责示范区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选拔、引进和服务工作。

 

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单位构成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下设机构综合科、组织党建科、干部科、人事科。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总计2413.98万元,支出总计2413.9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7510.24万元,下降75.68%。主要原因:社保科室已划转社会事务局,大量社保资金已不需要由我局收支;支出减少75.68万元,下降75.68%。主要原因:社保科室已划转社会事务局,大量社保资金已不需要由我局收支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合计241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3.9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75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支出合计24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99万元,占12.43%;项目支出2113.99万元,占87.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63.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75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460.24万元,下降81.76%,主要原因:社保科室已划转社会事务局,大量社保资金已不需要由我局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50万元,下降6.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6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18.3万元,占7.11%;引进人才费用支出300万元,占18.03%,事业运行支出181.69万元,占10.92%,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00万元,占6.0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72.36万元,占52.4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43万元,占1.47%,信息化建设支出40万元,占2.40%,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支出15万元,占0.9%,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2万元,占0.07%,机关服务支出11万元,占0.6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5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2.1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加强了车辆管理,降低了运行成本。

(三)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58.9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根据我局2021年工作安排,我局主要开展一些日常性工作,无需进行政府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资金0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度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doc

附件2:200001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xlsx

附件3: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4:2021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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