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11-05 09:19 浏览量:

  2020年度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概况

  一、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含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预算单位构成

  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部门预算包括乡政府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10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人数53人,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 人。

  第二部分

  原阳县桥北乡财税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2016.39万元,支出总计2016.3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7.31万元和397.31万元,分别增长24.53%和24.53%。主要原因:经过政府部门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的有效规划,在高效利用财政资金服务平原示范区建设。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201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计201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4万元,占总支出的37.16%;项目支出1266.99万元,占总支出62.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2016.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 年预算相比,增长24.5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1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18万元,占比57.39%;国防支出4万元,占比0.19%;公共安全支出319.72万元,占比15.8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占比0.59%;卫生健康支出4.08万元,占比0.2%;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占比1.24%;城乡社区支出116.5万元,占比5.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万元,占比0.52%;农林水事务支出367.43万元,占比18.2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1266.99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36个,总金额1266.99万元。2020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具体项目为:扶贫工作经费15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预算增加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我乡政府部门“三公”经费的研究并结合财政资金对于“三公”经费的研究决定,在高效利用财政资金服务平原示范区建设。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运转经费支出预算88.2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占用国有资产0万元。

  十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6个,总金额1266.99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有:人大工作经费5.1万元,根据人大工作需要,切实安排资金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确保人大工作工作圆满完成;党报党刊征订20万元,使全体工作人员时刻拥护党的领导,接受党和群众监督。积极了解党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部署;信访经费20万元,圆满完成本辖区内信访维稳工作,大力宣讲党和国家的政策使人们生活越来越幸福;乡镇发展资金300万元,建设更加美好的文明乡镇,使各项工作、各个项目顺利开展,使人民幸福安居乐业。统计工作经费1万元,圆满完成数据统计工作;财政工作经费5万元,圆满完成财政部门相关工作,配合好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纪委工作经费12万元,圆满完成本年的纪检监察工作, 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民族宗教管理经费1万元,确保本辖区内民族宗教事务正确开展;妇联、团委工作经费1万元,圆满完成本年度妇联、团委工作有序开展;党建工作经费15万元,积极完成各项党群互联网教育工作,加强对软弱涣散村的整理建设,争取使本辖区内人民生活幸福和谐;征兵及民兵整组工作经费4万元,完成民兵重组工作,以及各项上级部门安排的民兵培训等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财政资金,达到支出有效益;综治工作经费9.8万元,确保本辖区内无黑恶势力,人民安居乐业;巡防队经费230.56万元,每个季度、每个月份、每一天完成乡政府安排的日常巡逻工作,每一月都及时发放巡防队工资;司法工作经费4.16万元,确保本辖区内人民和谐幸福,满足司法工作正常开展的资金需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该项目开展后,本年度将会达乡下辖行政村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达到散煤禁烧的效果;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置办核心价值观、党建等宣传展板,并安置好宣传展板,达到核心价值观宣传,党建宣传效果。文艺进乡村保障经费2万元,圆满完成本年度的文化活动创建,文化知识传播;民政工作经费10万元,使辖区内的孤寡老人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国家的帮助;计生工作经费4.08万元,有效利用好计生信息系统,规范计生工作业务,及时,完整的给与相关群众医疗资金补助,根据上级安排有效的推进计生工作开展;秸秆禁烧经费25万元,圆满完成本年度辖区内环境卫生、大气污染工作开展;农林水工作经费5万元,确保引黄灌区管理局供水正常,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农资打假经费2万元,完成本年度的农资打假工作,使本辖区内杜绝出现大的农资假冒伪劣时间的出现;扶贫工作经费15万元,圆满完成本年度的扶贫工作;村干部工资206.74万元,圆满完成工资发放计划;离职村干部工资54.73万元,确保离职干部工资待遇发放到位;服务群众保障经费21万元,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为群众做好服务,提升村民的生活幸福感;村级组织办公经费25.2万元,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保证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转岗大学生村干部及退伍军人工资36.8万元,确保两类人员的工资正常发放,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青海下放人员工资0.96万元确保下放干部工资待遇发放到位;桥北乡政府房屋租赁费17.88万元,确保乡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行;“五小”周转房10万元,确保乡政府职工业余生活丰富;拆迁工作经费76.5万元,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0.48万元,奖励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确保精神患者得到监护;敬老院建设经费20万元,确保敬老院基础设施完善;桥北乡法律顾问服务费10万元,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确保乡政府合法权益;巡防队区级补助经费80万元,确保乡镇建设及巡防队工资正常发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0 原阳县桥北财税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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