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概况
一、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主要职责
负责与本部门专业领域的政策与发展规划制定;负责全区财政收支、财务核算、财税政策、财政监督等工作;负责制定财政财务、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全区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国库集中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承担金融办的相关职能,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职能,负责PPP项目储备、推介、识别评估,参与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建立政府支付台账,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承办政府性融资工作。
二、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人数4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91,229.66万元,支出总计91,229.66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374.25万元和59,374.25万元,分别增长186.39%和186.39%。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项目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较2019年增加59,361.6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91,22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50.1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71,479.4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0.0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计91,22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08万元,占总支出的0.69%;项目支出90,610.58万元,占总支出99.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19,750.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71,479.49万元,与 2019 年预算相比,分别增长1.78%和489.8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9,75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0.08万元,占比9.67%;科学技术支出14,932.00万元,占比75.60%;城乡社区支出600.00万元,占比3.04%;农林水事务支出80.00万元,占比0.41%;债务还本支出905.90万元,占比4.59%,债务付息支出1,322.19万元,占比6.6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小计1.9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25184.09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21个,总金额90610.58万元。2020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0.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预算减少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比 2019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未列支招待费,2019年列招待费3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资金71,479.4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1,26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19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021.49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00.0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无采购预算安排。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占用国有资产0.00万元。
十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1个,总金额90610.5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有: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905.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1322.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431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7021.49万元,评审项目造价咨询费60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金5932万元,偿还投资集团欠款2126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