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概况
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 主要职责
园区服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业企业监督管理、科技日常管理、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协调推进、专业园区建设及专业园区入驻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二、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离退休人员0 人,其中:离休0 人、退休0 人。
第二部分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148.91万元,支出总计1148.91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16万元和52.16万元,分别降低4%和4%。主要原因:2020年无生物医药产业研究院委托服务费专项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14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计114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5万元,占总支出的27%;项目支出843.66万元,占总支出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1148.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 年预算相比,分别减少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4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25万元,占比4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843.66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10个,总金额843.66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预算减少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无出国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增加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园区服务局更名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并加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牌子,故增加一个局3.5万元的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预算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园区服务局更名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并加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牌子,故增加一个局3.5万元的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运转经费支出预算80.8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占用国有资产0万元。
十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0个,总金额843.6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有:
1、华兰生物房屋租赁费,274万。为促进示范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园区服务局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20年。示范区管委会与郑州中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由中道生物公司承接原亦创生物医药产业研究院并更名为中标检验检疫创新研究院,并租赁华兰生物A9号房屋,免租期为5年。
2、自主创新奖励,174.2万元。为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引领作用,对区内符合《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平管文〔2019〕23号)的项目进行奖补,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3、高博会经费,40万元。(1)深挖企业资源,集中组织拜访,邀请知名专家学者、高校知名人士参加第三届高博会。积极探索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模式,主动与大院大所、双一流高校等进行沟通对接,谋划共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学院、双创基地等产学研合作项目。(2)拟计划与新乡市中标检验检疫创新研究院合作开展第三届高博会检验检测与生物安全论坛,拟邀请张知彬、李德发两位院士及中国农业大学参加高博会及论坛。
4、企业服务专项费用,30万。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工信局工作要求,工信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企业意识,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请进来”及“走出去”培训或指导诊断活动,包括各种政策解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专家团队现代企业制度诊断、学习其他地市企业先进经验等形式,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熟悉政策,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
5、科技创新券奖励,15万元。落实《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平管文〔2019〕22号)要求,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自主创新招引培育费,10万元。通过到其他自创区学习考察,借鉴其好的做法,培育招引2家市级平台,1家省级平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1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