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7-05-31 00:00 浏览量:

一、单位职责

负责新区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6年预算收入446.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为76.6万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370.38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为850.6万元,其中质量监督站为75万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775.6万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较上年增长405.22万元,其中湖区引水费用交较上年增长86.98万元,另新增加湖区引水河道清淤费用28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办公费40万,咨询费5万,电费25万元,维修费40万,劳务费151.62万元,委托业务费5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

政府采购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置打捞船和凤湖引水河道清淤共计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湖区引水费用。

五、三公经费安排

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款安排出国支出。

六、对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名词


附件:新乡平原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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