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2年原武镇北街村道路建设项目等70个衔接资金项目,已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2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7553138 12371
电子邮箱:pyxqfp@163.com
附件:平原示范区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计表.xlsx
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