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大类食品4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2批次,不合格样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平原示范区祝楼乡宋楼幼儿园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业锋蔬菜店1批次扁豆,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016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
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家年华便利超市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桥北乡日日鲜蔬果店1批次香蕉,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0.32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5.新乡市科技工业中等专业学校1批次鸡蛋,其中氟苯尼考检出值为64.8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
6.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兑艳超市1批次线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07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7.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子玉干调料店1批次长豆角,其中灭蝇胺检出值为0.67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8.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亲鸟超市1批次香蕉,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0.04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以上不合格产品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