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一、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8282*
反映情况:平原新区韩董庄乡府庄村西有家塑料颗粒厂,晚上生产气味难闻,噪声大,废水直接排到村西小河沟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举报件反映的厂房位于府庄村西,占地面积1.5亩,房主为邢毅,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其生产工艺为:废旧塑料袋→破碎→熔化→挤出→塑料颗粒。其生产过程中有机器噪音产生,融化、挤出过程中有气味产生,生产过程中不需用水,不产生废水,不涉
废水直排问题。该厂无相关手续,接办当日,韩董庄镇人民政府随即对其开展了取缔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办结,韩董庄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要求,对塑料颗粒厂予以了取缔。
问责情况:韩董庄镇纪委对包区干部李广亮同志、府庄村村委会主任刘大玉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