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公示5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8-11-21 00:00 浏览量:

省委省政府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一、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受理编号:新乡D20181118282*

反映情况:平原新区韩董庄乡府庄村西有家塑料颗粒厂,晚上生产气味难闻,噪声大,废水直接排到村西小河沟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举报件反映的厂房位于府庄村西,占地面积1.5亩,房主为邢毅,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其生产工艺为:废旧塑料袋→破碎→熔化→挤出→塑料颗粒。其生产过程中有机器噪音产生,融化、挤出过程中有气味产生,生产过程中不需用水,不产生废水,不涉

废水直排问题。该厂无相关手续,接办当日,韩董庄镇人民政府随即对其开展了取缔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办结,韩董庄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要求,对塑料颗粒厂予以了取缔。

问责情况韩董庄镇纪委对包区干部李广亮同志、府庄村村委会主任刘大玉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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