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执环表[2023]9号 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河南德美药业有限公司中兽药研发及生产(替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3-10-09 14:58 浏览量:

  河南德美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廖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环评工程师程金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5450352013451507000101)主持编制的《河南德美药业有限公司中兽药研发及生产(替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通惠河路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建设河南德美药业有限公司中兽药研发及生产(替抗)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冷凝水、冷却水和纯水制备设备排浓水重复使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平原示范区桥北污水处理厂;反冲洗废水、蒸气热源机排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进入厂内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平原示范区桥北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2、废气:①下料工序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空气净化系统收集后,通过车间排风口无组织排放;②混合、包装工序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以及车间空气净化系统收集后,通过车间排风口无组织达标排放;③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④生产过程的产生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和乙醇气味通过密闭洁净厂房、空气净化系统净化消除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等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控制。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3年08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邮编:453799

  联系电话:0373-753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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