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执环表[2023]10号 平原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王府井中心景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3-10-09 15:06 浏览量: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宋民乐(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410352016411801000559 )主持编制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王府井中心景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管委会会议纪要,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进黄河流城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项目依法合规建设,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7150.85万元,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域建设王府井中心景观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中心景观带(面积117522m2)、生态景观(面积51423m2)及经济林木(面积45720m2)等配套工程。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期:

  1、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遮盖,施工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保湿,回填土方、石子、沙土等物料应尘布覆盖抑尘,水泥、白灰入密闭库存放,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有效降尘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2、对施工期的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音、距离衰减、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3、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搅拌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施工期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废弃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送到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

  运营期: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景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项目无废气产生。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须设置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送到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

  四、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3年8月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邮编:453799

  联系电话:0373-753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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