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平执环表[2020]04号
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关于《河南邙山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印刷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邙山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邙山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印刷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桥北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废气:主要为加热搅拌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加热搅拌和挤出工序生产车间二次密闭,排放的有机废气通过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厂内(车间外1m)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作业噪声,在采取减振、隔声等相应的降噪措施和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处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 章
经办人: 2020年3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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