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35235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原阳县师寨镇卫生院扩建项目 | 扩 建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师寨镇张洼村 | 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原辅料: 碘伏、 手套、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瓶、纱布块、84消毒液、棉签 生产工艺: 病人到医院后首先进行接诊、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治疗完成后,门诊病人取药离开;住院病人进入病房进行连续治疗,根据恢复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认康复后即可出院。 主要生产设备 : 血常规、电解质分析、Minndray尿常规、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等 周边概况: 根据现场勘查, 项目东 北 侧为 师寨镇一中,东侧为平原新区三中,南侧为耕地,西侧为棉站,北侧为门面房 。 距离项目较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东南侧约 730 m的 文岩渠, 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 东 侧 4 m处的 平原新区三中。 | 1、 废水: 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经室外隔油池处理后应进入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入师寨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 废气: 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本体建筑3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设备密闭,定期投加除臭剂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距离衰减 4、 固废: 废输液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委托专门资质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 有资质单位 处置;污泥暂存于 医疗废物暂存间 内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