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35235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原阳县韩董庄镇卫生院扩建项目 | 扩 建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韩董庄镇韩董庄村 | 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原辅料: 碘伏、手套、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瓶、纱布块、 84消毒液、棉签 生产工艺: 患者 -看诊-检查-住院治疗-结束离开 主要生产设备 : Mindray血常规 、 电解质分析 、 免疫荧光分析仪 、 Minndray尿常规 、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 心电图 、 彩超机 等 周边概况: 根据现场勘查, 项目东侧为 门面房 ,北侧为 空院 , 西侧为 门面房 ,南侧为 道路及门面房 。距离项目较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 西 侧约 1070 m的 引黄 干渠 ,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 西 侧约 19 m处的 韩董庄镇中学 , 东 侧 13 m处的 韩董庄镇政府。 | 1、 废水: 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进入厂区一体化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前期经槽罐车运送至平原示范区桥北污水处理厂,待韩董庄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管网排至韩董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 废气: 污水处理站设备密闭,定期投加除臭剂; 3、 噪声: 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 等降噪措施 ; 4、 固废:医疗废物暂存间一处(建筑面积20m 2 ); 一般固废暂存间一处(建筑面积10 m 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