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35235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原阳县原武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 扩建 | 河南省原阳县原武镇西街村 | 河南元臻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原辅料: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吸痰器、医用酒精 等; 生产工艺: 病人—挂号、就诊—检查化验—住院—诊断、治疗—出院。 主要生产设备 :双目显微镜、心电图机、心电图机、彩超、多参数监护仪、电解质分析仪、心电监护仪 等 周边概况: 根据现场勘查, 卫生院院区 东、西两侧均邻居民楼,北侧邻田地和居民楼,南侧邻道路,新建的病房楼位于院区门诊楼东北侧 。距离 院区 最近敏感点为卫生院西侧紧邻的 西街村居民楼 。 | 1、 废水:项目废水由化粪池收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再进入化粪池),进入污水处理站(A/O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处理后前期经槽罐车运至平原示范区桥北污水处理厂,待桥北乡污水处理站建成后经管网排至桥北乡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排放废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平原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 废气:项目餐厅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管道引至屋顶集中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对各个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密封加盖,污水处理站周围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该项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密封加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3、 噪声:经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限值。 4、 固废:该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经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