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35235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支二、三类医疗器械扩建项目 | 新建 |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桥北产业集聚区检验检测产业园76栋 | 河南林与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原辅料:电路板、电极片等电器元件、无纺布、PP、PE、ABS等塑料颗粒。生产工艺:①口罩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叠压-裁剪-焊接耳带-包装-灭菌-解析-成品。②防护服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剪裁-缝合-上松紧-缝合-压制-包装--灭菌-解析-成品。③消毒湿巾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折叠-浸液-分切-包装-成品。④额温枪、血压计等产品外壳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混料-烘干-注塑成型-丝印-外壳;⑤额温枪、血压计等产品PCBA板主要生产工艺:外购电路板-SMT贴片/DIP插片-分板-测试-涂覆-PCBA板;将外购配件与外壳、PCBA板进行组装即为额温枪、血压计等产品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塑料注射成型机、破碎机、丝印机、铣床、磨床、口罩本体机、平缝机、包缝机、环氧乙烷消毒柜、贴片机、电洛铁、三防漆涂覆线、回流焊炉、波峰焊炉等。周边概况: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东侧为园区道路;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空闲厂房;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西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空闲厂房。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北侧约3.2km的文岩渠,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245m处的仓西村。。 | 1.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平原示范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 废气:本项目注塑、灭菌解析、焊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经“车间二次密闭+集气罩(或密闭收尘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2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破碎、分板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排放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附件2相关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 3. 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原材料废包装袋/箱、防护服、口罩、湿巾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分板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仅为树脂版、不含电子器件)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金属碎屑集中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锡渣交由原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废活性炭、废切屑液、废抹布、废油墨桶、废洗网水桶、废三防漆桶、废清洗剂桶、废丝印丝网、废电路板集中收集后经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要求。
| 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