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35235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 | 新建 | 主要原辅料: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设备 周边概况: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东侧为园区道路;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空闲厂房;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西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空闲厂房。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北侧约3.2km的文岩渠,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245m处的仓西村。。 | 1、废水: 2、废气: 3、噪声: 4、固废:
| 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