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天石印务有限公司平原新区分公司年产4000万套纸制品等项目的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08-11 16:58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保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53266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行政综合执法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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