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03-27 09:16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553266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行政综合执法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复公示内容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

新乡平原示范区昆仑山路以东,通惠河路以南,嵩山大道以西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新建3#加工车间和2#冷库。(1)主要原辅料:面粉、蔬菜、肉类、食用油及其他辅料,产品为速冻水饺、速冻汤圆、速冻面点、速冻油条等速冻食品。(2)生产工艺流程:1.速冻水饺:面粉--和面--醒面-肉馅+脱水蔬菜成型--速冻--包装--成品。2.速冻汤圆:糯米粉、水--和面+馅料--汤圆成型--速冻--包装--成品。3.速冻面点:面粉--和面--压面-肉馅+蔬菜成型--蒸煮--速冻--包装--成品。4.速冻油条:面粉-和面--压面--切条抹油--压延分切--拉条成型--油炸--预冷--速冻--包装--成品。(3)主要设备:和面机,拌馅机,切块机,绞肉机,切丁机,斩拌机,脱水机,蒸汽炒锅,电油炸锅,洗盘机,汤圆机,饺子机,包装机,压面机等。(4)周边概况:项目东侧为嵩山大道,隔路120m为河南金水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南侧为华新机织地毯生产基地(现状为空地);西侧为昆仑山路,隔路35m为河南维凯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北侧为中原印刷产业园区二期建设场地。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周边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约205m处的圈娄村居民。

1、废水:本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排入一座现有的20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预处理(格栅+集水池+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气浮)+二级处理(水解酸化+A2/O)】,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平原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满足桥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本期工程主要为油烟废气及恶臭。生产车间及食堂油烟废气引入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车间顶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限值和油烟去除效率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现有的风机引至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的组合措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排气筒排放限值。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降噪措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固废:均为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全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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