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计次:3~10元/次;计时:3~5元起价,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10~20元; | 新发改收费〔2022〕84号、新发改收费〔2024〕131号、新发改收费〔2024〕259号、具体见各县(市)收费文件 | 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客运代理费,一级站收取客运运费的10%、二级站收取客运运费的8% 、三级及以下收取客运运费的6%。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交公路发〔1996〕263号、豫价工字〔1996〕172号 | 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 0.8~1.5元/人/次,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是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常住人口每户每月3~5元;暂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 | 新政办〔2004〕49号、具体见各县(市)收费文件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国家机关(包括驻新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人每月1.5元;生产企业、驻军每人每月1元;商场、超市按营业面积计收,0.1~0.3元/平方米·月;旅栈业按床位计收,每床每月5元;餐饮业每平方米每月1.2元;普通浴池每床每月1元;集贸市场每个摊位每天1元;长途客运车每座位每月1元;货运车辆每月每吨位5元等。 | 是 | 否 | 否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住房物业管理费 |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0.2~1.05元/平方米/月。 | 新发改收费〔2008〕106号、新政文〔2020〕49号、具体见各县(市)收费文件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仅限于制定保障性住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 |
危险废物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费按医疗机构病床数和实际利用率以月计收,计算标准为2.4元/日/床位;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门诊部医疗废物处置费每人次0.1元;无固定病床的门诊部和企事业单位卫生室、社区医务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费每月50-100元。 | 新发改收费〔2016〕510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生态环境、卫健委部门 | 是 | 否 | 否 |
新乡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5-07-14 15: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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