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7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10号文件做好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主管部门证明,受疫情影响的“五类行业”企业中现有9家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补贴。
详情如下:
新乡市凤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宏达木业有限公司、河南金水线缆有限公司、河南云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云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云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聚鹏纸业有限公司、新乡市中科科技有限公司。
经审核后,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条件1016人,需补贴576800元。(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
现将以上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
欢迎举报,举报电话:7553132
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