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应急管理部门曝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隐患问题
2026年9月4日,平原示范区聘请安全专家对我区危化领域企业进行检查,现对发现XX加油站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望辖区各相关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内容不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相关内容。
2、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与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内容不一致。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中缺少对培训考核及考核合格标准的相关内容。
4、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未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30871-2022)进行修订。
5、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据相关要求开展主要负责人重大事故隐患每月自查并成立自查台账。
6、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中,培训签到表四人均为同一人签字,同一笔体。
7、站房内空调电源开关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且未固定。
8、各岗位风险告知卡辨识的伤害类型未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6441-2025)进行更新。
9、该加油站各加油岛处设置的防撞柱涂色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0、油罐区各通气管线未设置名称及流向标识。
11、各泄油口阀门设置的油品标识牌缺少对应油品储罐编号及对应油箱编号、油品储罐容积及安全容积等相关内容。
12、一处加油机处设置的气体检测报警仪接地线断开。
13、一处加油机处操作井油品管线名称标号错误;量油口阀门未上锁。
14、受限空间标识未依据《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更新。
15、未将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定期向员工及社会进行公示。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