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
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新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收费〔2017〕549号)有关规定,河南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申请对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进行定价,经行业主管部门请示管委会并取得同意,平原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对河南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进行了成本调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拟定收费标准予以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向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7553818
联系地址:太行大道和滨湖大道交叉口平原示范区管委会216房间
2026年9月7日
河南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停车位停车
服务收费定价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一)小型机动车和大型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均免费。
(二)小型机动车1小时后4小时以内(含4小时)3元/辆;大型机动车1小时后4小时以内(含4小时)5元/辆。
(三)小型机动车4小时后到10小时内(含10小时)5元/辆;10小时后每1小时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大型机动车4小时后到10小时内(含10小时)10元/辆;10小时后每1小时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四)小型机动车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大型机动车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新能源汽车存放服务收费减半收取。
四、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