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编制平原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项目可研报告服务的询价函
根据工作安排,计划编制平原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编制该项目合规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向贵公司发出询价函,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项目
(二)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三)服务内容:编制符合一般债券项目申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需内容完整、数据详实、论证充分,满足项目立项及债券申报审批标准,同时协助配合项目申报相关的答疑、材料补充等工作。
(四)最高限价:该项目费用最高限价80000.00元。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具备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资信等级;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单位业务要求
1、参与询价报价的需持有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采用有效、合格、最低价评审。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询价小组从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选择低价中标。
3、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所需的调研费、编制费、印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后续无任何追加费用。
5、各供应商应将已报价的报价单及公司资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及“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1.请各报价单位按照询价函要求,于12月25日17:30前提交报价单及公司资质参加询价。所提交资料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至平原示范区管委会113房间。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将组成询价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成员统一会审、打分、确定合作工作。不中标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文件不再退回。接收相应文件完毕后召开询价会议,并通报询价结果。
3.会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全面工作展开。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373-7553518
附件:
报价文件格式.doc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