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关于2024年豫北医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规定的职业技能补贴标准“对同一职业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照高级工280元/人的标准以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补贴”。
现将符合2024年豫北医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人员名单的公示,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理委会社会事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0373-7553106
附:
2024年豫北医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人员名单的公示.xls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