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持续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真正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根据《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要求,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确定平原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共65项。
附件:
11.27平原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xlsx
平原示范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各相关部门:
为持续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真正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根据《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要求,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确定平原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共65项。
附件:
11.27平原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xlsx
平原示范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