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平原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平国土网(拍)2025-7号)
经原阳县(平原示范区)人民政府批准,原阳县自然资源局(新乡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原阳县自然资源局(新乡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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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
增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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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原示范区2025-006 |
松花江路以南,嵩山大道以西 |
28432.02㎡ |
教育用地 |
≤1.5 |
≤25% |
≥40% |
50 |
1066.25 |
1066.25 |
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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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原示范区2025-007-02 |
松花江路以南,嵩山大道以西 |
184822.95㎡ |
教育用地 |
≤1.5 |
≤25% |
≥40% |
50 |
6930.75 |
6930.75 |
277.23 |
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2)地块如果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3)地块如果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 17时00分登录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
豫公网安备 41078402000002号